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七届广东专利奖评选的通知》(粤市监知促〔2020〕61号,见附件)的有关要求,为做好第七届广东专利奖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局推荐的范围
由我局作为推荐单位推荐的专利项目或发明人要满足以下要求:
1.专利奖的申报单位为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利权人或者专利实施单位;发明人为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常住的中国专利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2.满足《第七届广东专利奖申报指南》中的其他申报条件。
二、申报项目要求
1.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应符合《第七届广东专利奖申报指南》的相关要求。
2.申请人申报的专利原则上为一件;境内上市企业、在专利领域有特殊贡献的企业申报的专利数量不超过两件。
3.申报数量超过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推荐指标数量的,我局将择优推荐。对于曾获得深圳市专利奖以及深圳市优势企业称号的申报人,优先予以推荐。
三、其他要求
为保证第七届广东专利奖推荐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不影响企业的推荐程序,以我局作为推荐单位的,请申报单位在2020年2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电子件送至我局,相关材料按照《第七届广东专利奖申报指南》中的申报材料准备。
联系电话:83070752,17688890388。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913室
特此通知。
2020年2月1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七届广东专利奖评选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