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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防疫物资检验检测监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日期:2020-04-22 11:56字号:    

市市场监管局各辖区局、各检验检测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领域认证活动专项整治工作,规范我市检验检测机构行为,提升防疫物资质量,现对加强防疫物资检验检测监管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自查承诺工作。目前,我市发现部分检验检测机构未经授权备案非法向出口企业提供CE证书、印有CE标志的符合性声明等文件,扰乱认证市场,给出口企业造成损失,严重影响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信誉。请各检验检测机构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并如实填写《检验检测机构自查承诺书》,由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分支机构)签署后加盖单位公章,于4月27日前扫描发送到邮箱:huanglh2@mail.amr.sz.gov.cn。对未反馈自查承诺书的机构,将交由各辖区市场监管局跟踪检查。

  二、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各辖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的排查工作,重点对与防疫物资生产检测相关的检验检测机构和未反馈自查承诺情况的检测机构开展调研和排查,明确要求凡未经授权备案的检验机构不得向出口企业提供CE证书、印有CE标志的符合性声明等文件,指导帮助检验检测机构及时了解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督促检验检测机构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三、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各辖区市场监管局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违规线索的检验检测机构,要及时移交稽查部门进行查处,切实做到违法行为发现一起,移交一起,查处一起。对未开展自查承诺,或在自查过程中故意隐瞒实情,提供虚假情况的检验检测机构,要加大惩罚力度,切实规范检测市场秩序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检验检测机构自查承诺书

  2.国内具备欧盟公告机构口罩等业务资质的认证机构名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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