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申报资格的单位,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网上进行申报,秘书处审查受理。申报组织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深圳区域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后使用法人身份登录进入市长质量奖申报系统,实施网上申报。
秘书处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合格名单。秘书处依据《深圳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主要采取函询、信用查询等方式,向市统计、安监、环保、社保等综合管理部门和申报组织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求证,确定资格符合名单。审查期从年度市长质量奖申报受理截止日起算。
秘书处组织材料评审,分领域组建评审组,依据评定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技术评审,综合考虑行业代表性和评分,确定进入集中答辩名单。
秘书处组建专业评审团,对答辩单位进行评审,基于综合评分及评分超过标准总分50%的原则,提出入围名单。
秘书处组织对入围单位,补充进行现场核查、社会评价,其中,现场核查主要在经济类奖项入围单位中开展;社会评价主要在除经济类的其他5类奖项入围单位中开展,通过网络公众投票的方式,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调分原则采取基础分加权计分法,按所属类别依据得票排序分别予以前期综合评分上调2%、不调整、下调2%计分,作为最终得分。
秘书处按照评分分别不低于标准总分60%、55%和50%的三个等次,形成市长质量奖金奖、银奖、铜奖候选名单,报市长质量奖评委会审议,表决拟奖名单。
秘书处对拟奖名单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市政府审定获奖单位和项目,以深圳市人民政府名义表彰奖励。
深圳市市长质量奖申报类型分为3类,您可以结合本公司(单位、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您计划申报的相应类型。例如:您要申报“经济类”,可点击右侧“经济类”链接,进入相关申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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