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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消息。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商事主体名称登记驰名商标和知名字号保护办法》,《办法》主要有四大创新举措:一是明确了驰名商标和知名字号的范围;二是建立了驰名商标和知名字号的名录;三是形成了驰名商标和知名字号的主动保护机制;四是提升了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该规定有利于及时停止其他商事主体的侵权行为,减少知名企业损失,同时该规定将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作为执行依据,进一步健全了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推动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89.8新闻频率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