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4-05-09
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新闻资讯

市民购买药品注意事项

来源:日期:2022-03-22 11:28字号:    

音频:

00:00 / 00:38

  来自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消息。近日,记者从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市民进入药店前,需使用手机扫药店张贴的“场所码”,同时出示核酸检测情况、健康码、行程卡供药店工作人员查验并配合进行体温测量,符合要求方可进店购药。同时,为了方便群众购药,减少误售可能,深圳药店对“37+5”品种实行集中专柜销售,当市民需要购买的药品属于《疫情期间需要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中“37+5”品种时,请到专柜进行挑选,并配合药店工作人员问询和进行登记。据了解,今年以来,深圳市通过疫情防控监测与数据分析平台,从药店推送的购药人群中共排查发现多例确诊病例,同时还拦截红码、黄码和发热人员数百人。(89.8新闻频率2022年03月22日)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党政机关标识 |主办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网站标识码:4403000004 粤ICP备15042059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47号 | 网站地图 - 网站概况 - 版权保护 - 隐私声明 -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办公时间:0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简介 信息无障碍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