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新湖所(以下简称“新湖市监所”)联合药品科召开药店经营主体告诫会暨药品培训工作会议,加强新湖市监所辖区内各零售药店安全经营责任意识,同时提高新湖市监所监管人员在药品领域的执法检查专业能力。
会议强调,安全合法合规经营药品既是每一家零售药店的责任要求,也是义务所在,新湖市监所列举3个典型零售药店违法案例,以案说法,要求各零售药店主要负责人务必明确主体责任,以最严的要求规范自身,塑造辖区药店经营规范作风。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药品科业务骨干主要围绕药店合法合规经营、违法处罚、重点违法行为进行进一步阐述,强化药店主体经营规范底线思维和责任意识。药品科业务骨干还为大家进行了授课,主要就日常监督检查指南逐项解读检查要点和详细要求,帮助监管人员更进一步掌握检查方式方法,向药店主体宣传了经营过程中的操作规范,避免发生违法行为。
《宝安日报》2024-03-28 B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