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日获悉,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印发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烈性犬名单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牛头獒犬、法国波尔多獒犬、美国斗牛犬等38种犬种被列为烈性犬。
近年来,市民饲养犬只的需求日益增长,但个别养犬人文明养犬意识不强,犬只伤人事件时有发生。《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区、商业区、工业区以及市主管部门划定的其他禁止饲养烈性犬的区域内饲养烈性犬”。
此次《通告》修订新增烈性犬品种14种,移除烈性犬品种1种,贝林登梗犬剔除出烈性犬名单,纳入登记管理。《通告》充分考虑了犬只的性格特点、生活习性、危害性、社会化难易度和社会可接受度等多方面因素,借鉴其他城市的管理经验,征集并吸收相关管理部门、群众和专家意见,最终确定38种禁养犬品种。《通告》自2024年7月5日起施行。
“深圳‘养宠大军’不断壮大,养犬人和不养犬人难免存在分歧,《通告》是从为市民营造和谐稳定公共环境的角度出发而出台的,深圳的养犬管理政策体系正在不断完善。”曾就文明养犬话题实地调查走访的深圳市政协委员蒋雷表示,不仅是烈性犬,还应加强对各类犬只的监督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对犬只售卖市场、宠物医疗机构进行全面监管;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要开展好养犬登记、犬只电子芯片注射、犬只束犬链等工作,鼓励市民通过热线电话反映违法违规养犬行为;媒体要加强文明养犬宣传,引导市民强化养宠有责、养宠负责意识。”
《深圳特区报》2024-07-11 A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