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广告业 高质量发展
●截至2024年6月30日,深圳商事主体中名称含“广告”、所属行业为“广告”或经营范围含“广告”的企业共36万家。
●力争到2026年,全市广告业规模进一步扩大,营业收入力争达到1500亿元,培育一批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强竞争力的大中型广告企业,推动建设省级广告产业园区1-2个,把深圳建设成为全国领先的数字广告产业中心城市。
广告是经济发展的助推器,也是社会文明的重要载体。为了更好发挥广告业在服务实体经济、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广告业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措施。
截至2024年6月30日,深圳商事主体中名称含“广告”、所属行业为“广告”或经营范围含“广告”的企业共36万家。2023年,纳入市场监管总局广告业统计系统统计调查的企业1395家,广告业务收入974亿元,比上年增长约5%,互联网广告发布收入占广告发布收入的比重约98%。深圳已成为我国“五大广告中心”之一。
广告业要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才能不断壮大。深圳为了促进广告业与制造业、其他服务业融合发展,积极主动为“深圳品牌”“深圳制造”“深圳服务”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广告服务。到2025年,着力培育10家以上品牌价值高、竞争力强、影响力大的广告综合服务、设计制作、数字营销等品牌企业,形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广告产业品牌集群。
与此同时,支持广告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发展,推动广告企业实施“技术+创意”双核驱动,增强运用AIGC等数字化、智能化技术的主动性、创造性。
政策层面,深圳拟加大广告业政策支持力度,落实国家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并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资助制造业企业开展广告营销,落实国家、省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减征政策,结合深圳实际,大力推动建立有效的广告业文化事业建设费征缴激励机制。
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针对广告业“轻资产”的行业特点,结合广告企业的品牌信用、知识产权、合同权益、优势技术等无形资产,提供特色化、综合化的“信易贷”融资解决方案。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指导金融机构和大型企业支持广告企业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
力争到2026年,全市广告业规模进一步扩大,营业收入力争达到1500亿元,培育一批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强竞争力的大中型广告企业,推动建设省级广告产业园区1-2个,把深圳建设成为全国领先的数字广告产业中心城市。
《深圳商报》2024-07-30 A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