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领未来经济风向标
深圳新兴行业经营范围试点惊艳亮相
新兴行业经营范围标准化登记在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首试点。
深圳人创业热情不减,持续成为创新创业热土。
日前,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强调,“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释放了创新驱动发展的鲜明信号。
在创新驱动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深圳再次走在前列。2023年年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率先推出《深圳市新兴行业经营范围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2024年,在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试点的基础上,《目录》逐步推广至全市,同时扩充“低空经济”等新兴行业相关经营范围规范条目。此外,推动“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审批监管无缝衔接联动,更好地实现了产业部门精准服务“20+8”产业经营主体。
截至2024年11月底,新设经营主体选择《目录》中经营范围的超70.9万次,存续经营主体选择增加《目录》中经营范围的超21.4万次。
先行先试探索拓展
经营范围应用和服务场景
为深化商事登记改革,凸显“双区”建设新优势的需要,2023年7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支持,开始在全国先行先试探索拓展经营范围应用和服务场景,并同步进行《深圳市新兴行业经营范围目录》的编制工作。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意见》和各部门22个配套文件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目录》。这一举措旨在为全国经营范围目录的扩充更新提供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目录》共梳理出223条经营范围条目,与全国《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比较,新增了10条新兴行业经营范围的表述,分别为电子核心器件及设备销售、电子核心器件及设备制造、高效节能技术装备销售、高效节能技术装备制造、前沿新材料销售、前沿新材料制造、生物医学工程技术服务、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销售、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制造、新兴软件和新型信息技术服务。
《目录》还将原有国家目录中的213条表述纳入新兴行业目录,并对其中55个条目增加了具体项目表述。如在条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中增加“可见光通信技术服务”;在条目“药品生产”中增加“化学创新药”等。
扩充低空经济
新兴行业经营范围规范条目
改革开放增强发展内生动力。近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提出“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等措施,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推动标志性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为了给企业营造公平、合理、有序且信誉度高的市场环境,2024年,在市场监管总局已有目录基础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广至全市,同时扩充“低空经济”等新兴行业相关经营范围规范条目。
首先,深圳新增了10条新兴行业经营范围的表述,分别为:电子核心器件及设备销售、电子核心器件及设备制造、高效节能技术装备销售、高效节能技术装备制造等。
其次,将原有国家目录中的234条表述纳入新兴行业目录,并对其中58个条目增加了具体项目表述。如:在条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中增加“可见光通信技术服务”;在条目“药品生产”中增加“化学创新药”;在条目“公共航空运输”中增加“低空物流”。
三是试行涉企政策主题式服务推送。汇聚全国、省市和辖区各级惠企政策文件12个,系统自动识别“低空经济”相关经营范围21条,推送涉企政策、许可事项、常见问答等主题式服务,助力企业合规经营,高效发展。
“今年我们还增加了‘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审批监管无缝衔接联动,基于行业分类向行业主管部门精准推送经营主体信息,为产业部门制定产业扶持政策和产业分析提供基础性数据支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获得创业者
欢迎和认可
2023年12月14日,该《目录》率先在河套合作区试点登记,当天就有人申请设立公司,从事《目录》新增的经营项目。此举获得创业者的欢迎和认可。
“此次经营范围的变更,无疑让市场更加聚焦战新产业的前沿创新优势。”深圳市正汪洋科技有限公司周焕平说道。
正汪洋科技是一家2015年设立的科技类公司,未来计划在人工智能与无人驾驶领域进行业务拓展。此前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电子产品、数码产品、通讯产品等业务,进行变更之后,新增前沿新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效节能技术装备、电子核心器件及设备销售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经营范围,公司的招牌也随之“焕然一新”。
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已成为深圳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截至目前,全市商事主体总数突破438万户,总量和创业密度继续保持全国第一。深圳人创业热情不减,持续成为创新创业热土。
明年经济工作的大政方针已定,关键在于抓好落实。为了更好推动深圳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发展,接下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注册资本认缴制与登记业务实操的衔接,按照新《公司法》规定调整优化经营范围标准化系统,完善新规提示、认缴临期预警、最低注册资本要求自动提示等功能,推动新规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实施。
版次:A03 来源:深圳商报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