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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深圳落地实施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新规

来源:日期:2026-07-10 17:26字号:    

  7月6日,记者从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已于近日完成深圳市存量道路散装运输企业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审批发证工作,全市3家物流企业获发3张《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同步配发83份《运输容器证明》,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在深圳正式落地实施,为散装液态食品流通安全筑牢制度屏障。这三家物流企业是嘉联通、源顺旺、新鸿蒙三家公司。

  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125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及《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重点液态食品目录》规定,食用植物油、调味品、酒类、食糖、淀粉糖5大类14小类液态散装运输纳入许可管理,自2026年7月1日起,未取得准运证不得开展对应运输业务。

  《办法》围绕保障食品安全这一核心要求,在专用运输容器方面,要求运输容器及其附件材质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在显著位置喷涂清晰可见的“食品专用”“××专用”(具体食品品种专用)标识,且字高不小于200毫米;在人员配备方面,要求有熟悉食品安全要求和操作规范的作业人员;在管理制度方面,要求建立运输过程控制、人员培训考核、运输容器清洁维护、文件记录等核心管理制度。《办法》明确“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为食品安全责任共同体,要求发货方和收货方应当委托具有准运证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并严格查验承运方的准运证及运输容器证明;要求承运方使用符合条件的运输容器,随车携带有效的运输容器证明,严禁装运食品以外的其他物质。

  深圳市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由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申请企业需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需要有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运输罐体、专业从业人员及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满足法规规定要件。深圳市需办理准运许可的企业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查看办事指南与申请文书模板,备齐申请书、经营资质、罐体信息、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资料,具体业务可拨打0755-88127300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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