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上午,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浙江省丽水市、广东省云浮市、中山市三地市场监管部门在深圳举办“联合监管守药安、四城齐心护健康”活动暨监管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局党组成员、市食品药品安全总监王利峰出席活动并讲话,市局有关处室、市稽查局、各辖区局、许可审查中心、药检院、药物警戒院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活动。此外,活动还邀请了部分市人大代表、行业代表见证签约仪式。
仪式上,市局药品处首先对四地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监管合作工作重点及框架协议进行了详细介绍。监管合作协议主要包括“建立三项机制”和“加强五方面合作”,着力于全方位加强跨地市市场监管部门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监管工作的交流和协作,进一步督促持有人依法履行药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责任。其后,参会的行业代表及相关地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同志围绕加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监管合作、守护药品质量安全的活动主题,先后作了表态发言。
王利峰总监在仪式活动中致辞。他对丽水、云浮、中山等三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深圳局积极探索做好跨区域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监管给予的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同时指出各地市之间的协同合作是加强药品安全监管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各地监管部门之间沟通交流、互学互助和共同提升的有效之举,有助于形成药品监管一盘棋的良好局面。他对下一步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监管合作框架协议提出了三点倡议:一是严格落实框架协议中内容,力求做到高质量、高水平、高效能;二是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合作机制和内容;三是扩宽合作范围,达成委托企业和受托企业的闭环监管。
最后,四地市场监管部门在市人大代表、行业代表的见证下共同签署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监管合作框架协议。下一步,四地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探索完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监管新模式,推进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