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新闻资讯 > 新闻动态

《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有奖知识竞赛圆满落幕

来源:日期:2024-03-12 11:04字号:    

                                 已编辑图片

        2024年3月10日,“普及消保条例  营造放心消费——《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有奖知识竞赛”总决赛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会堂成功举行,至此为期两个月的知识竞赛圆满落幕。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深圳市消委会会长蔡英权出席总决赛并为赢得冠军选手颁奖。局党组成员、市市场稽查局局长洪隽、局领导,市消委会副会长李平,南山区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饶红蕾、深圳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专职副主任江水、中国电子商会副秘书长、《消费电子》杂志社执行社长王福山以及来自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腾讯集团、平安银行、东鹏饮料(集团)、卡尔丹顿等企业代表、消费者代表及我局部分干部职工代表共400多人出席活动。受蔡英权局长委托,局领导李平代表市市场监管局在总决赛上致辞。

         本次知识竞赛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主办,深圳市消费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消费保)承办,《消费电子》杂志社、深圳大学法学院协办,于2024年1月3日上线,采取寓教于乐的线上答题形式,消费者既能答题丰富维权知识,还能在答题通关后在活动页面抽奖赢取现金和礼品。线上活动开展2个多月以来,微博、微信、小红书、头条、视频号、抖音、哔哩哔哩等十多个媒体平台发布活动宣传内容,在消费保平台官网长期发布banner广告,消费保App发布开屏广告,《消费电子》杂志出版物从2024年1月刊开始,增设普法专栏(2P/期)、刊登活动广告页(1P/期),在多个平台开设直播普法,并在深圳大学进行校园普法。普法宣传比赛得到了广大深圳市民的踊跃参与,共有1000多万消费者通过消费保官方平台、微博、微信、小红书、头条、视频号、抖音、哔哩哔哩等媒体平台了解活动,并有100多万人最终报名参与竞赛。在层层选拔之后,来自各行各业的12名选手成功晋级3月10日的总决赛。经过激烈比拼,最后深圳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张仁龙脱颖而出,勇夺冠军。

        本次知识竞赛聚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结合新时代发展中的深圳消费环境,通过寓教于乐的形式让更多的消费者和企业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有效提升大众法律知识水平,增强公民法律素养,增强企业合规意识,积极落实企业社会责任,从而推动消费领域健康发展,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为您推荐

党政机关标识 |主办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网站标识码:4403000004 粤ICP备15042059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47号 | 网站地图 - 网站概况 - 版权保护 - 隐私声明 -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办公时间:0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简介 信息无障碍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