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通告〔2022〕70号
根据《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操作规程》有关规定,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审定,拟对深圳市联众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见附件)给予2021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化项目奖励资助,现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结果如持有异议,请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投诉处理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处
投诉联系电话:83070521、83070530、83070215
地 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1914室。
邮 编:518040。
特此通告。
附件:1.2021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奖励拟资助计划
2.2021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化菜篮子基地综合考评奖励拟资助计划
3.2021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化休闲农业示范点奖励拟资助计划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