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撤销商事登记决定书
深市监华撤登字〔2025〕385号
当事人:深圳市阁愿汽修有限公司(商事主体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25CX1J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鹊山路28号厂房2211
经查,深圳市阁愿汽修有限公司在2020年01月20日的商事登记过程中,其中 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总经理系冒用李娟的身份信息取得登记(备案)。其行为构成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商事登记。以上事实,有申请人李娟提交的申请表、承诺书等材料予以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本局作出决定如下:
撤销2020年01月20日(深圳市阁愿汽修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5日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