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撤销商事登记告知书
深市监福撤告字〔2025〕2897号
经查,深圳市涵毅网络有限公司在2014年03月14日的商事登记过程中,其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股东系冒用李丽丽的身份信息取得登记(备案)。其行为构成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商事登记。以上事实,有申请人李丽丽提交的申请表、承诺书等材料予以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本局拟撤销2014年03月14日(深圳市涵毅网络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如对上述撤销事项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告知书公示日期起45日内向本局提出异议。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7日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