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撤销经营主体登记(备案)公示

深市监福撤公字〔2025〕第355号

申请人向我局提出深圳市联顺通进出口有限公司在2004年4月5日的商事登记(备案)中,其法定代表人、董事、股东、总经理系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登记(备案)。申请人提交了申请表、承诺书、笔迹鉴定等材料予以证实。我局依法受理申请人提出的撤销经营主体虚假登记(备案)的申请并调查。

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如对上述申请情况有异议的,可自公示之日起45日内向我局提出异议,提交相关书面意见和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此权利,我局将依法对上述经营主体及相关商事登记作出处理。

联系人:吴先生、郭女士;联系电话:0755-83204299;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上步工业区403栋208室。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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