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撤销经营主体登记(备案)公示
深市监宝撤公字〔2025〕第726号
申请人韩琪向我局提出深圳市韩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在2016年05月04日的商事登记(备案)中,其法定代表人、股东、总经理、执行董事系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登记(备案)。申请人提交了申请表、承诺书等材料予以证实。我局依法受理申请人提出的撤销经营主体虚假登记(备案)的申请并调查。
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如对上述申请情况有异议的,可自公示之日起45日内向我局提出异议,提交相关书面意见和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此权利,我局将依法对上述经营主体及相关商事登记作出处理。
联系人:余先生、罗小姐;联系电话:0755-27836181;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翻身路75号。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05日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