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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关于办理第五届广东专利奖奖励及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广东省知识产权配套奖励的通知

来源:日期:2018-05-16 15:02字号:    

各专利奖获奖单位和个人:

  广东省财政厅已将第五届广东专利奖奖金以及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广东省知识产权配套奖金下达至我委,我委按照《广东省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将办理相关奖励和配套奖励的拨款手续,请获得第五届广东专利奖以及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向我委提出申请,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领款要求

  (一)获奖情况查询请直接登录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gdipo.gov.cn/)-政务公开-通知公告-《关于2018年强化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第一批)明细分配方案的公示》(2018年4月20日),下载《2018年度强化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明细分配计划表》;

  (二)专利奖获奖项目有多个权利人(设计人),应当共同提出申请并指定一方作为奖励的接收单位。

  二、办理时限

  获奖单位和个人应当于2018年5月17日前向我委提交申请。逾期申请的,我委不予受理。

  三、奖励标准

  广东省对获得广东专利金奖的项目每项奖励10万元,广东专利优秀奖的项目每项奖励5万元,发明人奖每人奖励2万元;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外观设计金奖)的项目每项配套奖励100万元,对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外观设计优秀奖)的项目每项配套奖励50万元。

  四、领款材料

  (一)广东专利奖奖励申请书(见附件1);

  (二)中国专利奖配套奖励申请书(见附件2);

  (三)单位申请人提供开户行证明(盖公司公章),包含单位名称、开户行名称、开户行账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附件3);

  个人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版(验原件)、收款银行卡复印件签字版、专利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四)收款收据(盖财务章),抬头“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内容“第五届广东专利奖”或“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省局配套”,根据获奖情况自行对照填写,金额根据第三条奖励标准填写;

  同一领款人获得多个奖项的,领款材料分开填写,不得合并;

  (五)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的领款单位及个人还需要提供申报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的整套申报材料电子件。

  以上材料报送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913室。联系电话:83070752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专利奖奖励申请书

  2.中国专利奖配套奖励申请书

  3.开户行证明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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