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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7年促进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自查及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日期:2018-01-30 09:21字号:    

各有关单位:  

  我局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发〔2016〕7号)有关要求,组织评审及发放了2017年促进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资金。根据市财政委的要求,为了保证政府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高效,要求我局组织对上述专项资金项目的自查、检查和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自查

  请各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委托合同书,撰写项目完成情况报告,对本单位承担的2017年促进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资助项目进行自查,重点针对项目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请各单位认真填写《2017年深圳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支出项目绩效自查信息表》(附件2)。

  二、项目检查

  我局将按照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对政府专项资金使用的相关文件和《深圳市促进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资金资助操作规程(暂行)》的规定,拟于近期组织检查,重点检查项目实施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项目验收

  项目实施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我局将组织专家对专项资金项目完成情况开展评审和审计。项目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经评审和审计,对存在虚假申报、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等行为的单位,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回已拨付资金,公布、通报其违规行为,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其他事项

  请各项目实施单位将项目完成情况报告(加盖公章、骑缝章)和填写的《2017年深圳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支出项目绩效自查信息表》(附件2)(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一式三份于25日前报送我局知识产权保护处。如有疑问,可咨询本通知联系人。电子件请一并发送至linna@szips.org。逾期不提交相关材料的,将影响其验收结果。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7年深圳市促进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名单

  2.2017年深圳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支出项目绩效自评信息表

  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2018年1月25日

  ( 联系人:林娜,联系方式:83699191,电子邮件:linna@szips.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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