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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7年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日期:2017-07-11 14:23字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部署及《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7年广东省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粤知规〔2017〕141号)要求,我局即日起开展2017年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内容
  2017年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内容包括知识产权服务业法人单位基本情况、业务调查及财务状况。同时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名录库核准工作。
  二、统计调查对象
  我市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三、有关要求
  (一)统计调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有责任和义务积极配合调查工作。
  (二)统计调查是掌握我市知识产权服务业状况、分析问题与对策、把握方向和趋势、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请我市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务必高度重视,按照“填报说明”,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17年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问卷》,确保各项指标数据的完整、全面、准确。
  (三)必须在首页盖章处加盖调查对象单位公章;各单位审核完问卷后须在文件首页“第一审核”处签章。
  四、统计调查具体实施单位及时间安排
  (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委托广东智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深圳市本次调查工作的实施单位,负责各服务机构参与统计调查工作以及调查问卷的发放和回收工作。
  (二)广东智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于7月24日前将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作的调查问卷发放至被调查对象,请被调查对象于8月10日前将问卷寄回如下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智恒新兴产业园E区01B栋405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史超然,18002568241;刘秀菊,18002568242;温嘉欣,18002564243。
  (三)工作结束后,我局将根据反馈对工作进行总结,对问卷完成情况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
  特此通知。
  附件:1.2017深圳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名单(包括但不限于)
  2.2017年全国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问卷
  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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