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财规〔2014〕18号)和《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知识产权分析预警、重大专项及版权备案公共服务项目资助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我委从即日起开展2017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分析预警、重大专项及版权备案公共服务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及市政府明确予以支持的项目单位,且守法经营,纳税信用、财务状况良好;
(二)对特定知识产权项目具有研究分析的基础和继续研究分析的能力;
(三)具有从事知识产权分析预警、重大专项相关工作的人员和能力;
(四)能为本行业知识产权提供公共服务。
(五)近二年内因其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而被依法处罚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不得申报知识产权分析预警、重大专项及版权备案公共服务项目。
重大专项项目资助的申请人还应具备各具体项目申报说明中规定的条件,具体参见附件2-8。
版权备案公共服务项目资助的申请人应具备对我市数字作品授予时间戳并对数字作品进行版权登记受理的技术设备和技术能力。
二、申报范围
(一)知识产权分析预警项目
为加快建设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打造全球领先的创新之城,根据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提出的“构建更具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的有关要求,以下项目确定为2017年度知识产权分析预警项目:
1.互联网产业及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知识产权分析预警项目;
2.新能源及节能环保产业知识产权分析预警项目;
3.工业机器人产业及智能成套设备产业知识产权分析预警项目;
4.内容产业及影视游戏产业版权分析预警项目;
5.深圳市重点行业商标资源分析预警项目。
(二)知识产权重大专项项目
根据国家、省的统一部署和本市知识产权工作重点,以下项目确定为2017年度重大专项课题:
1. 深圳市各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发展状况调查分析(申报说明见附件2);
2. 深圳市知识产权人才状况调查分析(附件3);
3. 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服务(附件4);
4.深圳市区域品牌推广(附件5);
5. 深圳市知识产权“加油”计划(附件6);
6. 深圳市知识产权人才孵化基地建设(附件7);
7. 深圳市区域布局试点推进(附件8)
(三)版权备案公共服务项目,主要是数字版权备案系统的开发与运营等;
(四)我市其他重大知识产权项目的分析预警。
请各申报单位按照以上申报方向,拟定具体申报题目,每家单位最多申报两个题目。
三、申报材料
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包括如下:
(一)《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分析预警、重大专项及版权备案公共服务项目资助申报书》一式四份(附件1,同时提交电子版);
(二)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
(三)针对不涉及本身商业秘密的部分,在项目完成后开展公共服务的范围、模式、对象等承诺书一份(附件9);
(四)无违规使用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承诺书一份(附件10)。
四、资助标准
知识产权分析预警、重大专项公共服务项目,每项不超过30万元,版权备案公共服务项目,每年资助不超过2家,每家不超过10万元。申请人申报项目时应注明请求资助的金额及配套的资金。
五、说明
(一)对产品产业专利分析的成果建立预警数据库并可持续更新的项目,予以优先考虑。
(二)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龙头领军企业、行业协会联合申报的项目,予以优先考虑。
六、材料提交
电子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3月22日截止。(网址:http://app03.szmqs.gov.cn/psout/)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3月22日—24日。 (纸质材料须与电子提交内容一致,否则视为不符合申报要求,不予申报)。
地址:福田区深南大道工商物价大厦909室。
联系人:姚雯文,电话:83621819-812,手机:15302656822。
深圳市知识产权局业务联系人:岳衡,83070260。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收到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后,将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需要补充材料的,补充材料后再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分析预警、重大专项及版权备案公共服务项目资助申报书
2.深圳市各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发展状况调查分析申报说明
3. 深圳市知识产权人才状况调查申报说明
4. 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服务申报说明
5. 深圳市区域品牌推广申报说明
6. 深圳市知识产权“加油”计划申报说明
7. 深圳市知识产权人才孵化基地建设申报说明
8. 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推进申报说明
9. 公共服务承诺书模板
10.无违规使用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承诺书模板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