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华新区实施知识产权、品牌、标准化战略的若干措施(2015年修订)》(深龙华办[2015]38号)以及《龙华新区知识产权、品牌、标准化专项资金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版)》 (深市质龙华[2015]31号),我局决定开展2017年龙华区实施知识产权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龙华区知识产权资助的项目要求详见《龙华新区知识产权、品牌、标准化专项资金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版)》(附件1),相关申请表格(附件2)。
二、组织与评审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龙华局负责组织协调评审工作。受理材料验原件存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连续编页码。
三、受理范围
获证(奖)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的知识产权资助项目。
四、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3月16日截止。
五、受理地点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龙华局,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和路市场监管局403室。联系人:李小姐、张先生,联系电话:23330322、23330327,传真:23330320。
特此通知。
附件:1. 龙华新区知识产权、品牌、标准化专项资金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版)
2.龙华区知识产权资助相关申请表格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龙华局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