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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宝安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宝安区知识产权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日期:2016-12-21 16:08字号:    

深市质宝市〔2016〕114号

宝安区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深宝发[2016]5号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印发《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宝发[2016]8号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印发《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上述文件的配套操作规程,我区将开展2017年度宝安区知识产权资助申报工作,具体说明如下:

  一、宝安区知识产权资助项目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

  2.境外商标注册资助;

  3.专利资助,包括:国内发明专利、国外发明专利和PCT国际专利三项。

  二、申报受理时间以及受理的时限范围

  1.申报受理时间:2017年1月3日——2017年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2.受理的时限范围:凡是在2015年6月1日(含当天)以后取得证书的,均可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进行资助申报。

  三、受理部门、审查部门以及申报方式

  1.受理部门:区政务服务局

  地址: 深圳宝安中心区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宝安区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一楼(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正门对面)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20:00;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周日:上午9:00-12:00

  咨询热线:85908590

  2.申报方式:直接前往区政务服务局受理大厅递交纸质申报材料。

  3.审查部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宝安局

  四、其他说明

  1.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A4纸简单装订。有关宝安区知识产权资助的资助对象、资助范围和标准、所需申请材料、审批程序详见附件1;

  2.资助申请表的下载详见附件2,申请表请双面打印(封面除外),必要处签字盖章,填写完整、字迹工整,不得随意涂改,不得随意改动表格。

  3.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宝安区2017年度知识产权资助申报主体及项目信息一览表》(Excel电子文档)详见附件3,请发邮件至fengli@szaic.gov.cn);邮件命名:“申报主体名称+2017年资助申报主体及项目信息一览表”。

  4.本申报通知正式发布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和“宝安区政府在线”官方网站。

  5.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宝安局咨询电话:27836811,冯小姐。(地址:深圳市宝安区42区翻身路75号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宝安局知识产权科606室)。

  特此通知。

  附件:1.宝安区知识产权资助操作规程

  2.资助申请表

  3. 《宝安区2017年度知识产权资助申报主体及项目信息一览表》(申请主体为企业或组织填)/(申请主体为自然人填)

  4. 宝安区知识产权资助申请材料清单(清单1-5)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宝安局

  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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