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根据《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发〔2016〕7号)有关要求,我委制定了相关政策措施的操作规程(详见附件),现予以印发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坏账补偿操作规程(暂行)
2.深圳市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资助操作规程(暂行)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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