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我委于2016年6月收到郭某成提交的《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专利申请资助申报表》及相关证明资料。经审查,我委发现郭某成提交虚假材料,企图隐瞒事实,骗取专项资金,违反诚信申报原则。根据《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财规〔2014〕18号)第二十六条规定,现就有关处理情况通报如下:我委决定:
(一)驳回郭某成2016年6月提交的该批专利资助申请,不予资助。
(二)自2016年6月起三年内不再受理郭某成的知识产权资助申请,并将其列入政府资金使用诚信黑名单。
请全市单位及个人诚实守信申报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切勿弄虚作假、违法违规申报项目。
特此通报。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