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公告〔2019〕28号
各商标业务申请人: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调整商标缴费流程相关事项的公告,自2019年12月30日起,各地方商标受理窗口、审查协作中心窗口不再代收取商标规费。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后,经后续流程,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会给申请人发送缴费通知书。申请人自收到缴费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根据通知要求在网上缴费,详细的缴费流程请见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的公告,公告网址:http://sbj.cnipa.gov.cn/。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