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开全国先河、创下多项“全国第一”的深圳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公众都非常熟悉。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要实现众多的突破,改革要敢为天下先,这种魄力从何而来?来自于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的决策者深厚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从政经验,来自于广大工作人员的敢于啃硬骨头,勇于迎难而上坚定不移推进改革的决心。
2013年3月1日,在市委市政府市人大领导下,在改革工作团队努力下,包含多项改革内容的全国首部商事登记法规《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正式施行。
“记得在改革前一个多月,新版营业执照的版式还没定下来,争论的焦点集中在执照上要不要记载经营范围,最终,在时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的支持下,深圳的营业执照上不再记载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真正实现了商事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分离,让改革更彻底。”相关负责人说。
深圳商事制度改革实现了“六个率先”的重大突破:一是率先制定了深圳经济特区商事制度登记的若干规定;二是率先探索了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年检改年报,先照后证改革;三是率先实现了全流程无纸化的网上登记;四是率先开展了四证合一改革;五是率先试点了企业名称的自主申报改革;六是率先实现了企业简易注册登记改革。这些率先改革探索,“为全国商事制度改革提供了非常宝贵的经验,打下了很好的基础”。现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如是说。
今年以来,深圳继续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在准入、监管、服务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有力推动建设更加公平透明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推动“证照分离”“照后减证”,3月在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开展商事登记后置审批分类改革试点,对138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分类改革;深化“多证合一”改革。将“多证合一”融入全市“数字政府”建设,实现全市14个发证部门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二十四证合一”要求的基础上拓展至“三十证合一”,进一步强化信息共享;推进深港跨境商事登记电子化改革,在全国率先使用港资企业摘要版公证文书,创新“深港通—注册易”港资企业服务模式,探索依托商业银行为港资企业在深办理商事登记提供全程代办服务。
现在,后续商事主体事中事后监管及信用监管正在大力跟进,相信深圳不仅是商事登记改革的先行者,也将是新的监管制度及方式方法改革的引领者。
《深圳特区报》2018-10-19第A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