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深圳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座谈会在五洲宾馆长江厅举行。座谈会上,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郭驰副主任介绍了深圳市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情况,与会嘉宾代表就我市四年来商事制度改革的相关情况发表了对改革的看法和意见。据悉,我市开启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大幕以来,先后实施了一系列登记制度改革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大大激发了创业热情和市场活力。下一步,深圳将不断推动深圳商事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为全国全省创造更多更好的经验。
国家工商总局马正其副局长,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注册局局长周石平,人事司梁艾福司长,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行政学院燕军常务副院长,省工商局凌锋局长、省工商局企业登记管理处吴本鹏处长,深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彪,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郭驰副主任,吴红艳副主任等领导以及深圳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代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企业代表,市场监管委辖区局负责人,相关局办负责人出席会议。
商改“深圳经验”被全国复制推广
会上,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郭驰副主任首先介绍深圳市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深圳把商事制度改革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按照“放管服”的要求,先后实施了一系列登记制度改革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进一步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变,改善了市场准入环境。
针对原有登记模式的审批多、门槛高、效率低、注册难等弊端,深圳先后实施了“证照分离”、“先照后证”、注册资本认缴制、经营场所自行申报、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全流程全业务无纸化网上登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企业简易注销等一系列登记改革措施。深圳商事改革得到国家、省的肯定,多项措施在全国全省被复制、被推广。
深圳实行商事制度改革四年来,我市新登记商事主体近180万户,截至目前累计实有商事主体270万户,其中企业154万户,个体户116万户。按深圳统计局最新公布2016年全市年末常住人口1190万人计算,每千人拥有商事主体227户,每千人拥有企业129户,无论商事主体总数,还是创业密度均位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与此同时,商事制度改革推进了政府简政放权、职能转变,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企业办事成本不断降低,政府行政效率不断提高,深圳的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下一步,深圳将进一步在提高注册登记便利化、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提高登记质量、简化商事主体退出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提升信息监管和信用监管水平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
深圳商改呈现三大特点
“深圳率先启动商事制度改革,担负起为全省和全国此项改革探路的任务。”省工商局凌锋局长高度评价了深圳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取得的成就。他表示,深圳在近几年的改革中,以问题为导向,以制度创新为价值取向,大胆探索,敢破敢立,不断推陈出新,引领改革不断深入。
他认为深圳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有三大特点:一是坚持市场化的改革原则。坚持“我的企业我做主”的理念,将企业自治范围内的权限,放开放到位,在改革中调整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让市场发挥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如商事主体登记和许可经营项目审批相分离、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住所申报制、经营范围备案、全程电子化登记、多证合一等改革措施均体现了这一改革理念。
二是坚持准入和监管两端同时改革,双轮驱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跨部门联动监管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商事主体信用监管方式并取得实效,如率先推行商事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制度等,落实“更好的发挥政府的作用”的改革要求。
三是坚持以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推进改革。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不断健全商事登记相关的法规制度,依法推进改革,破立结合,先立后破,确体改革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
凌锋强调,深圳这些宝贵的经验,要客观、科学、全面地进行总结,尤其要总结改革中的一些教训,为下一步深化改革提借指引,使我们的改革更加积极稳妥。
商改给深圳带来了新气象
副市长陈彪在会上指出,深圳要进一步凝聚共识、创新思路,将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
他说,自从深圳开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以来,社会市场主体创业热情迸发,对经济发展起到了强大的促进作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顺应社会发展的趋势,这场改革给深圳带来了思想认识的新提升。
在这个基础上,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还促进整个现代治理体系的构建,在这个过程里面,政府部门之间职能强化衔接有了新的突破。改革推进了治理体系架构构建,包括银行、金融部门、税务部门和其他机构的衔接以及和企业的互动,也是这次改革的成效之一。同时,政府公务员的现代治理能力也得到提升了。
陈彪指出,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要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不断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面对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要主动认识问题,推进合作衔接,联合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共同努力解决问题。
鼓励深圳坚定信心加快步伐
国家工商总局马正其副局长对深圳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中“敢为天下先”的勇气和担当给予了充分肯定。
他说,在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中,广东省局、深圳监管委做出了大量有益的探索,深圳率先制订了《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率先探索了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年检改年报、“先照后证”改革,率先实施了全业务、全流程、无纸化网上登记;率先开展了“四证合一”改革;率先试点了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率先实施了企业简易注销改革等。这些改革探索,为总局在全国层面推行商事制度改革提供了有益经验、打下了良好基础。
马正其强调,我们必须不忘初心,坚持便利化改革方向不动摇,围绕企业的诉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改革与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体制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效,在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等方面继续发力。
他希望深圳继续发挥先行先试的排头兵作用,推进改革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为全国积累更多的经验。
人大代表杨勤:“这是一项了不起的深度改革!”
在昨日的座谈会上,杨勤就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说,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是一项了不起的深度改革,不仅解放了生产力,激发了整个社会创业干事的激情和动力,同时也是走向国际化的一种体现。
杨勤指出,在商事登记改革中,深圳相关政府部门第一次实现了若干部门的信息化互联互通,在短时期内突破互联互通的壁垒,实现政府信息化,实属不易。“之前,深圳市做了很多年,特别许勤书记来到深圳以后,就花了很大的力气。商事制度改革带了一个好头,从多年的实践来看,效果是好的,成绩是主要的,应该给予充分肯定。”
“我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是董事长,同时也是深圳市人大代表,站在这个角度来看,无论企业,还是在人大代表,我认为这项改革是做得及时,做得好。”杨勤对我市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推进点了一个大大的赞。
《深圳商报》2017-3-2第A0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