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深圳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四周年,自2013年3月1日深圳启动“商改”以来,一直致力于打造“互联网+商事登记”的新模式,推出了一系列简政放权、便利商事登记的改革措施。昨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纳入商事登记“多证合一”正式启动,此举是“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的改革再升级,目前国内尚无一个城市将公积金纳入“多证合一”范畴,深圳此举为全国首创。
此外,市注册局再次推出“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改革”以及“股权变更登记不再将收取公证书作为必要材料”两项便利注册措施,于今日起在全市正式推行。
“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的“进阶之路”
2012年10月
深圳市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其中第二十三条提出,“推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登记制度”,通过立法先行为之后推行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商事登记以及在全流程基础上推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奠定了法律基础。
2014年12月1日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联合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和市公安局推出了商事主体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刻章许可证“四证合一”改革。
为了继续提升改革效果,深圳又将社保登记纳入“四证合一”,实现“五证合一”。同时,深圳先行先试“一照一码”改革。
2015年6月1日
在全国率先推行商事登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
2015年7月1日
将统计登记纳入商事登记“多证合一”,至此,“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实现了“六证合一”。
2016年10月1日
此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纳入商事登记是“多证合一”改革在民生领域的再深化和再实践,完成了“七证合一”。商事主体完成登记后,登记部门将信息实时共享给住房公积金部门,一方面为企业带来了便利,降低了时间成本,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公积金部门督促企业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改善营商环境。
《晶报》2017-3-1第A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