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深圳一直走在全国前列。2月28日,深圳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出台新举措,3月1日起将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纳入商事登记,这对于督促企业履行缴纳职责,吸引人才来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国内尚无一个城市将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纳入商事主体“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范畴,深圳此举属全国首次。
按照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按照以往模式,企业必须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办理。由于很多企业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导致没有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使得员工权益受损。
记者采访了解到,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纳入商事登记以后,企业办理商事登记后,商事登记部门会实时将登记信息共享给公积金管理部门,企业无需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更重要的是,及时将登记信息共享给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利于公积金部门更好地督促企业履行住房公积金缴纳的社会责任,提高企业的责任意识。在当前房价高企的现实环境下,更有利于深圳市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缓解人才对住房需求的后顾之忧。此项改革,对于深圳市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吸引人才具有深远意义,是深圳市进一步提升“放管服”,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
据最新的统计数据,我市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以来,截至2月底,深圳累计实有商事主体270.1万户,其中企业153.9万户,个体户116.2万户。按深圳统计局最新公布2016年全市年末常住人口1190.84万人计算,每千人拥有商事主体227户,每千人拥有企业129户,创业密度居全国首位。
《深圳商报》2017-3-1第A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