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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报》报道: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纳入商事登记

来源:日期:2017-03-01 14:26字号: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深圳一直走在全国前列。228日,深圳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出台新举措,31日起将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纳入商事登记,这对于督促企业履行缴纳职责,吸引人才来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国内尚无一个城市将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纳入商事主体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范畴,深圳此举属全国首次。

  按照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按照以往模式,企业必须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办理。由于很多企业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导致没有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使得员工权益受损。

  记者采访了解到,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纳入商事登记以后,企业办理商事登记后,商事登记部门会实时将登记信息共享给公积金管理部门,企业无需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更重要的是,及时将登记信息共享给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利于公积金部门更好地督促企业履行住房公积金缴纳的社会责任,提高企业的责任意识。在当前房价高企的现实环境下,更有利于深圳市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缓解人才对住房需求的后顾之忧。此项改革,对于深圳市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吸引人才具有深远意义,是深圳市进一步提升放管服,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

  据最新的统计数据,我市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以来,截至2月底,深圳累计实有商事主体270.1万户,其中企业153.9万户,个体户116.2万户。按深圳统计局最新公布2016年全市年末常住人口1190.84万人计算,每千人拥有商事主体227户,每千人拥有企业129户,创业密度居全国首位。

  《深圳商报》2017-3-1A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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