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服务 > 重点业务 > 全业务全流程无纸化 > 媒体之声

《晶报》报道:深圳创设商事主体依职权注销制度

来源:日期:2021-10-11 16:32字号:    

  10月10日,记者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深圳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深圳在商事制度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尤其在大幅降低商事主体登记门槛方面,为市场主体快速进入市场提供极大便利。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2013年深圳开展了商事主体登记改革,截至2021年6月底,全市商事主体登记总量达366.4万户,居大中城市首位。今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数字政府”建设为支撑,大力提升“开办企业一窗通”平台使用效率,优化“企业注销一窗通”平台使用功能,积极推动企业开办要素电子化、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

  随着商事主体登记量的不断上升,部分不经营的“僵尸”商事主体数量持续增长。这些企业虽然不再从事经营活动,但因存在营业执照、公章或是股东、相关人员下落不明等情况,注销起来困难重重。

  深圳市场监管局创设商事主体依职权注销制度,对“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依法被责令关闭”“依法被撤销设立登记”或者“依法被除名”的商事主体六个月内仍未办理申请注销登记的,商事登记机关可以依职权将其注销,该商事主体资格消灭。

  据悉,依职权注销制度采用“先注销、后清算”模式,亦明确了商事主体的债权问题,充分保障投资者等相关权益人的利益。如企业被商事登记机关依职权注销以后,发现有未清理完结的债权债务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和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凭两部门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据材料,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撤销依职权注销决定。

  在充分利用特区立法的基础上,深圳市场监管局将依职权注销纳入《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修法,确保改革于法有据,为企业便利退出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2021年3月1日起,共作出7批次共129家企业依职权注销公告,已依职权注销65家商事主体。

  依职权注销制度的推出及顺利实施,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肯定。7月27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关于推广借鉴深圳经济特区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的通知,推广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圳经济特区的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包括该制度在内共涉及5方面47条,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学习借鉴。

  《晶报》 2021-10-11 A03版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党政机关标识 |主办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网站标识码:4403000004 粤ICP备15042059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47号 | 网站地图 - 网站概况 - 版权保护 - 隐私声明 -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办公时间:0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简介 信息无障碍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