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商事登记撤销活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我委起草了《深圳市商事登记撤销规定》。制定该项制度已列入我委及深圳市2017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为进一步提高该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以及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民主性、可执行性,我委拟于近期组织一次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证议题
本次听证会主要围绕《深圳市商事登记撤销规定》相关重要制度以及公众较为关心、实践中存在不同意见的问题进行听证。
二、听证主持人
本次听证会由1名首席主持人和2名主持人负责主持,由我委法规处具体组织。
三、听证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不超过15名,包括市民代表6名,企业代表3名,学界或研究机构代表3名,律师代表3名。
听证参加人通过自愿报名方式产生,按报名时间先后(以我委收到报名申请的时间为准)确定,满额后收到的报名申请,我委可视情况列入旁听人员名单。。
听证参加人参加本次听证会,应在听证主持人的主持下,陈述听证议题相关意见。
四、报名办法
有意参加听证会的,请填写附件1《听证会报名表》的全部内容,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件地址:HeZH@szmqs.gov.cn,(联系人:贺先生)。接受报名的起止时间为:2017年8月8日起至2017年8月18日止。
五、其他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不超过10人。旁听人员经听证主持人同意,也可发表与听证议题相关的意见。
听证参加人和旁听人员必须遵守听证纪律。
听证参加人和旁听人员确定后,将通过报名所列的联络方式直接通知本人,并告知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
特此通告。
附件:1.听证会报名表
2.《深圳市商事登记撤销规定》(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