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依职权注销告〔2021〕注1号
当事人商事主体名称:深圳市亚立高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张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27927770-0;住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南路48号食出大厦912室;市场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期限:1996-10-08至2006-10-08。
经查,当事人于1996年10月8日成立,于1999年12月24日因逾期未年检被原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深工商企管年检处字〔1999〕第01529号)。当事人被吊销营业执照逾20年仍未办理注销登记。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拟决定依职权注销当事人。被依职权注销后,当事人主体资格终止。
对上述拟作出的决定,当事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当事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