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依职权注销告〔2021〕注10号
经查,深圳市别亦难服饰有限公司等114家商事主体(详细见附件)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超过六个月仍未申请注销登记,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现拟决定依职权注销本公告附件所列的114家商事主体,并向社会公告四十五日。被依职权注销后,商事主体的主体资格终止。
对上述拟作出的决定,商事主体在公告期间有陈述、申辩的权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项权利。
附件:依职权注销商事主体名单(114家)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