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通告〔2021〕143号
各有关单位: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深圳)连锁有限公司星海名城分店等7家深圳市南山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详见附件)不具备原经营许可条件且无法取得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我局拟依法注销上述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请上述企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主动与所在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并提供证明材料。逾期未主动联系并办理相关手续的,我局将依法注销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招商海月花园三期综合楼4105,联系人:吕先生、文女士,联系电话:26693902。
特此通告。
附件:拟注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企业情况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