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温室气体排放的量化和报告,推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我局组织制定了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垃圾焚烧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化和报告规范及指南》(编号:SZDB/Z 167-2016),现予以发布,自2016年2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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