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企业产品碳足迹的分析和评价,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我局组织制定了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产品碳足迹评价通则》(编号:SZDB/Z 166-2016),现予以发布,自2016年2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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