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减少汽车维修行业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我局会同市人居环境委组织制订了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汽车维修行业喷漆涂料及排放废气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编号:SZJG 50-2015)。该规范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15年8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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