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为减少我市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的烟气排放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我局会同市人居环境委组织制订了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编号:SZJG 49-2015)。该规范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15年7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4月9日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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