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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标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开征集深圳标准专家库备选专家的通知

来源:日期:2021-10-20 16:47字号: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广泛吸纳各行业领域的专家参与标准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深圳标准建设中技术支持和智力支撑作用,根据《深圳标准专家库管理办法》,我办现面向科研院所、社会团体、企事业等单位征集深圳标准专家库备选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专家主要职责

  (一)参与研究和起草深圳标准相关的政策、法规、规章、规划、计划;

  (二)参与打造深圳标准专项资金资助、深圳市科学技术奖(标准奖)等各类标准项目的评审工作;

  (三)参与各级各类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指导、评估及验收等工作;

  (四)参与地方标准的起草与评审工作;

  (五)参与有关标准培训、宣贯、国际国内交流和研讨活动;

  (六)其他打造深圳标准的事项。

  二、备选专家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严谨的科学素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廉洁公正;

  (二)热爱标准化事业,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愿意从事并能够胜任本专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

  (三)熟练掌握本专业领域技术知识、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或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四)熟悉掌握国内外标准化工作有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有较强的标准制订、修订、评审、标准化科研、标准化项目组织管理等工作能力;

  (五)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

  三、申请材料要求

  推荐单位、自荐人员应按要求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深圳标准专家库备选专家信息登记表》(见附件)(正反面打印并加盖公章);

  (二)备选专家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及职称证明;

  (三)备选专家在标准领域取得的主要成果证明材料和在国际、国内学术组织或TC/SC/WG任职的证明材料;

  (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征集资料均需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请将纸质材料邮寄到指定地址,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四、其他事项

  征集时间:2021年10月20日-11月18日,请相关单位与个人于11月18日下午5点前报送材料。

  报送材料联系方式:

  联系人:赖工;电话:83559975、13590183778

  邮箱:biaozhunchu@mail.amr.sz.gov.cn。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益华大厦东座二楼201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标准专家库备选专家信息登记表

深圳标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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