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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深圳市2019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来源:日期:2020-09-27 16:43字号:    

深市监〔2019〕770号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全面自查的函》(粤市监反垄断函〔2019〕1541号)收悉。经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情况

  (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全面完成机制建设

  1.市区两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覆盖。2018年1 月印发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深府办〔2018〕2号)、《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委、经贸信息委、法制办关于转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深市质联〔2018〕1号)等规定,全面推进和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指导下,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相继建立起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2.市区两级已全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2017年10月,印发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深圳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的复函》(深府办函〔2017〕230)号),批复同意成立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对联席会议的工作职责、成员单位、工作规则和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我市于2017年11 月、2018年9 月召开两次联席会议,组织各区政府(含新区管委会)于2018年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并相继召开了联席会议。2019年8 月,落实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工作安排,结合本次深圳市机构改革后部分成员单位职责调整情况,完成了我市成员单位和成员的调整,增加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作为联席会议副召集人单位,建立了由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共同参与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今年10月,我市组织各区(含新区管委会)结合机构改革、人员调整情况,开展区级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的调整工作,目前10个区级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已完成调整。

  3.审查工作全面纳入法治政府考评机制。我市还在《深圳市政府立法工作规程》和《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中增加了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对我市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前置法制审查提出公平竞争审查的制度性要求。同时,我市的法治政府考评已将是否履行公平竞争审查职责作为计分项目列入考评范围。

  (二)以增量自查为重点,着力优化公平竞争环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深府办〔2018〕2号)的各项要求,我们组织市各部门、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优化内部审查机制,严格履行审查程序,切实提高审查质量。积极督促各单位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严格对照审查标准,严格按规定开展公平竞争自查,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今年以来,全市共审查市政府文件6 份,市政府所属部门文件115份,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文件92份,区政府所属部门文件51份。经过审查,确保新出台的政策措施遵循市场优先、公平竞争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我市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三)加强指导,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落到实处

  2019年9 月,组织召开全市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会,邀请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反垄断处领导作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相关情况与审查实务》的专题辅导,系统介绍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推进历程,文件法规体系和工作机制,并分析了目前的形势和任务,重点对审查中需要把握的标准尺度、审查程序、例外规定、书面表格等几个问题结合案例进行了梳理。为提高全体学员的实践操作能力,培训还将2018年下半年以来在市政府公报上发布的326  份规范性文件分发给 33 个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交叉会审,各审查人员对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文)及相关配套文件,分别就会审的文件是否应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有无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是否适用例外规定等提出个人意见,并请深圳大学法学院专家进行现场点评,通过引入“外脑”推动各部门将公平竞争自我审查工作落到实处。

  (四)以督查评估为推力,推动公平竞争审查深入开展

  2019年11月,我市召开了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次联席会议,对全市公平竞争审查专项督查工作进行了部署。通过“双随机”方式对全市各成员单位进行分组,分别由召集人和副召集人所在单位领导带队,组成5 个督查组对抽取的单位开展现场督查。督查工作将于2019 年12 月中上旬开展,督查期间已聘请了深圳大学法学院专家教授等同步参加,并将对督查结果进行第三方评估。通过督查评估,发现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的不足,下一步将对存在问题的部门要求抓紧进行整改,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予以表扬,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全面有效地实施。

  (五)高质量完成先行示范区“深调研”工作

  今年8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在“优化政府管理和服务”部分中提出“改革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随后,省委印发了《关于围绕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开展“深调研”工作方案》,两位省领导先后莅临我市对改革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调研。市公平竞争审查办在召集人和副召集人的指导下,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围绕如何推动《意见》落地落实,深入调查研究,大胆改革创新,提出了一系列思路和举措,并在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培训会上进行了研讨。同时,按《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行动方案(2019-2025)年工作任务表》的要求,草拟了改革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三年工作规划和2020 年工作要点,并在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次联席会议上由全体成员对工作规划进行了讨论审议,为下一步的全市公平竞争审查明确了工作方向,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相关课题调研任务。

  (六)当前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思想认识不到位。从去年督查情况来看,大部分成员单位已经认识到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利于打破行政垄断、营造一流的国际营商环境。但也有个别单位仍未摆脱传统思维,不能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抱着可有可无的态度。

  2.审查质量不高。公平竞争审查遵循“谁起草,谁审查”的

  原则,部分政策制定机关对“审什么”“如何审”的要求认识不清,只是简单对照审查标准进行核对,审查和清理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有的在审查过程中未严格对照公平竞争审查的四大类十八条标准,审查后仍有排除限制竞争的内容;有的滥用例外规定或者对适用例外规定的未作充分说明等。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深入实施。

  3.审查范围不全面。目前大部分单位对规范性文件等做到了

  公平竞争审查,但其他政策措施比如具体事项的办理通知、“一事一议”形式的请示和批复等其他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定和做法排除在审查之外。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措施

  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就是为了防止政府有形的手去破坏市场公平竞争,是进一步优化政府管理和服务的重要举措。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下一步的思路举措主要有:

  (一)建立公示制度,强化审查监督。组织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在政务公开栏目中对本单位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建立统一的公示平台,广泛宣传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要意义、进展和成效,组织对全市公平竞争存量清理任务开展全覆盖专项督查,对督查和核查整改情况通过统一的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开。

  (二)扩大审查范围,提高覆盖广度。探索开展对地方立法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推动公平竞争审查范围扩大到地方法规;推动各成员单位对规范性文件、地方法规外以外的其它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政府招标采购等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三)探索独立审查,提高审查质量。积极向市机构编制、财政等部门汇报,争取在部分区域试点实施独立审查制度,推动审查方式从自我审查方式向相对集中审查方式转变。

  (四)优化审查机制,规范政策出台。组织市各部门、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进一步优化内部审查机制,规范政策措施的出台、执行、纠错等程序,力求做到政策出台前进行全方位公平竞争审查,出现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后立即修订废止相关政策。

  (五)探索特区立法,建立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特区立法权,探索制定特区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推动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六)建立监测平台,开展风险预警。探索建立公平竞争舆情监测平台和风险监测预警及跟踪处理制度,加强大数据分析,及时发现和处置限制竞争行为。

  三、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建议结合建设先行示范区调研和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对改革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以下建议:

  (一)加强法律保障,提高思想认识。目前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主要依据为国务院《意见》,缺乏法律法规等强制性约束规定。建议在反垄断法的修订中对公平竞争审查予以明确,提高各部门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完善考核机制,促进制度建设。建议推动将公平竞争审查全面纳入政府部门绩效考核,促进各级政府部门优化内部审查机制,严格履行审查程序,切实提高审查质量。

  (三)加大督查力度,接受社会监督。建议对存量清理和增量审查开展全覆盖专项督查,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定期公示制度及统一的公示平台,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核查整改情况通过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探索多方协同,提高审查质量。在政策制定机关自我审查的基础上,探索外部审查的可能性,进一步明确审查内容和审查标准,邀请专家学者、专业机构共同参与,提升审查工作能力和水平。组织各级政府部门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提升公平竞争审查水平。

  (五)开展宣传培训,加强竞争倡导。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要意义、进展和成效,加强竞争倡导,增强各级政府部门的公平竞争意识,为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营造良好环境。分层级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培训,邀请专家学者、专业机构共同参与,强化案例解读,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操性,提升审查工作能力和水平。

  专此报告。

  附件:公平竞争审查全面自查情况统计表

  深圳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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