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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报道:不依法张贴控烟标识,罚2000元 深圳开出全国首张电子烟实体店控烟罚单

来源:日期:2020-07-22 14:28字号:    

  因旗下的南山区悦刻电子烟实体店未依法张贴相关控烟标识,昨天,深圳悦来悦爱科技有限公司领到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分局粤海所开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2000元!这也是全国首张对电子烟实体店开出的控烟罚单。

  世界卫生组织研究显示,电子烟同样含有尼古丁、甲醛等有害化合物,有害公共健康,必须对其加强管制。为此,深圳在去年修订《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时,将电子烟也纳入了“烟草”管控范围。

  今年5月30日,深圳市控烟办联合南山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天利名城、海岸城片区开展电子烟市场的专项控烟行动。执法人员在检查深圳南山天利名城二楼的悦刻电子烟门店时发现,店内有工作人员和市民吸电子烟,而且店内没有明显的控烟标识。

  执法人员对店内吸烟人员当场开出50元罚单并责令改正,同时对该店的控烟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烟草制品销售者未在其售烟场所的明显位置设置吸烟有害健康和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标识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0元罚款。

  经过近2个月的调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分局粤海所开出了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昨天下午,深圳悦来悦爱科技有限公司正式签收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表示已积极对各门店进行了整改。

  深圳对电子烟实体店开出的首张控烟罚单,标志着控烟工作从传统烟草产品覆盖到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深圳市无烟城市项目技术官员熊静帆表示,希望此举能督促所有烟草销售店更好履行控烟责任。“深圳已经把电子烟加入控烟的黑名单,线上线下对电子烟的监管也要到位。”熊静帆表示,一方面,电子烟销售店要在明显位置张贴“禁止吸烟”和“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标识;另一方面,电子烟销售店也是室内禁烟场所,市民在店内试吸电子烟,也是违法行为。

  《深圳特区报》2020-7-22第A0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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