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深圳市拟在《深圳经济特区文明条例》修订过程中纳入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相关条款,以“立法”方式建立制止餐饮浪费长效机制。
据了解,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正成为我国社会的共同心愿。数据显示,我国是世界粮食生产和消费大国,我国用占全球9%的耕地养活了全世界近20%的人口,全国每天消费4亿多公斤粮食、5亿多公斤蔬菜、两亿多公斤水果。但同时,我国粮食浪费情况也在逐年加剧。其中,我国餐饮业食物浪费情况尤为突出,人均食物浪费量为每餐93克,浪费率为11.7%。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提倡节约粮食”是深圳市建设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同时,坚持进行“拒绝浪费、节约粮食”的宣传教育,有效提高了市民群众节约粮食的意识。特别是今年以来,“拒绝浪费”和“光盘行动”已经逐渐成为共识。
从消费结构来看,大型餐馆、学校食堂、自助餐等餐饮单位都是餐饮浪费的“重灾区”。就目前而言,不少餐饮单位为了提高盈利,往往会给消费者释放出错误的消费信号,对于消费者铺张浪费的行为也往往采取不制止的态度,可以说餐饮服务提供单位是提倡节约、杜绝餐饮浪费的关键环节之一。因此,将制止餐饮场所浪费行为纳入立法之列,既符合深圳市的发展实际,又顺应了深圳市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的未来需求。
根据计划,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将联合深圳市文明办、深圳市商务局等相关单位,将市民、餐饮单位、网络订餐平台,以及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餐饮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监管部门各自的责任义务纳入条例,从法制层面予以明确。同时,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将结合监管职能,将餐饮单位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纳入日常监管的量化检查表,用可视化的量化级别升降来进行监督。餐饮浪费严重的企业将被作降级处罚。
据介绍,在《深圳经济特区文明条例》修订公布之前,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将主要从3方面强化监管执法,落实“节约粮食”。一是结合正在修订的《深圳市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办法》,将餐饮单位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纳入日常监管的量化检查表,用A、B、C三类可视化的量化级别的升降来进行有效约束。二是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把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重要内容,监督指导餐饮单位通过建立节俭消费提醒提示制度、醒目位置张贴节约标识、菜单上标明或标示食材份量、在套餐标准上注明建议消费人数、推广自助餐和分餐制等各项措施,引导和鼓励用餐者适量点餐、适量取餐、减少浪费,对于发现的餐饮浪费行为予以制止、纠正。三是在消费者餐饮浪费行为和个人社会信用之间探索建立挂钩机制,通过信用约束制止浪费行为。
就目前而言,深圳市“节约粮食、拒绝浪费”的号召已经得到了企业的积极响应。记者走访发现,目前深圳市不少餐饮场所都会在店内张贴“光盘行动”相关的标语,提醒食客“珍惜粮食,拒绝浪费”。“客人点餐时,我们都会提醒客人点到够吃就行,看到有食客用餐完准备走的时候,如果桌上有剩菜,我们也会询问客人是否需要打包。目前,绝大多数客人都会自觉主动地把没吃完的食物打包带走。”某餐饮店铺相关负责人表示。
强化监管的同时,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也同时要求餐饮企业进一步加强精细化、数字化、科技化管理,通过数字化管理合理采购、降低损耗和存货;鼓励中央厨房等集中初加工配送等形式,减少原材料浪费;加强种养殖基地建设,提升食材质量,减少前端食物浪费。
《中国质量报》2020-9-3第八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