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消委会和市物业协会联合发布《深圳市物业服务行业自律公约》(以下简称《自律公约》)。深圳市消委会公布加入《自律公约》的407家物业服务企业名单,并向19家物业服务企业代表颁发牌匾。
近年来,居民对规范物业服务的诉求增多,2018年,深圳市消委会共收到物业服务消费投诉471宗,同比增长124%。《自律公约》具有三大亮点:覆盖面广,首批共有407家大中型物业服务企业加入,覆盖全市10个区(新区),惠及1448个物业小区、122万户家庭住户;贴近居民生活,针对响应维修时间、共有资金、公共消杀等17大内容进行具体规定,打通物业服务“最后一公里”;采取“自律公约+社会监督”的模式,《自律公约》海报将张贴在物业管理区域的电梯间、公告栏等公共场所,鼓励居民进行全过程监督。
根据《自律公约》,对业主提出的有效投诉,物业服务企业应在4小时内给予回复,并跟踪解决;对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业主报送的急修需求,工作时间内物业服务企业需在1小时内作出有效响应,非工作时间2小时内作出有效响应。在收费方面,《自律公约》提出,小区内业主专有部分的维修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收取服务费用,并且明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等;对于非物业服务企业维修的项目,物业服务企业予以协助。
《中国质量报》2020-9-24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