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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报道:市市场监管局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行业治乱出重拳 规范竞争护民生

来源:日期:2020-12-10 18:11字号: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专项斗争重要讲话及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总要求,立足市场监管职能,严厉打击各种违法乱象,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市市场监管局连续两年受到省市场监管局全省通报表扬,并被评为2019年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高度重视组织推动到位

  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忠亲自“挂帅”,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会部署推动。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三年专项斗争行动方案、行业治理工作方案、长效机制建设方案等6项工作方案,建立联络员、信息报送、线索办理等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同时,局领导靠前指挥,分别带队赴各辖区局、监管所进行三轮“全覆盖”督导,层层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紧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与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乱象及新兴行业野蛮生长问题,市市场监管局将行业治乱摆在工作突出位置,调动“市、区、所”三级执法力量,重拳治理行业违法乱象,取得了累累战果。

  在保健市场整治方面,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共清理虚假信息7381条,关闭网站、公众号等14个,立案查处140宗,移送司法机关案件7宗,总案值超25亿元,占全省80%以上。在房地产市场整治方面,坚持执法与规范两手抓,加强房地产市场虚假宣传、违法广告、价格违法、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整顿,今年以来,全市房地产市场共立案46宗,罚没款475.2万元,有力净化了我市房地产市场环境。在防疫物资非法认证整治方面,共出动执法人员1332人次,排查防疫用品生产企业266家,其中出口企业109家;排查认证机构数量91家,摸排认证领域违法问题线索57条,立案92宗。在打击知识产权侵权方面,全面开展打击知识产权侵权“有为”联合执法行动,打掉制造、销售侵权假冒知名品牌产品窝点90余个,涉及金额超过4.5亿元,配合公安机关刑拘犯罪嫌疑人65人。

  标本兼治制度建设到位

  要做到标本兼治 制度建设必须到位。市市场监管局下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稳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推动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在食品药品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的工作方案》,建立起互派交流、案件移送、信息互通、联合调查等工作机制。与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制定《深圳市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健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推进出台《深圳市食品安全督导员管理办法》,并进一步强化食药志愿者队伍建设,全市共招募1.13万名实名注册食药安全志愿者,开展9项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共上报近1000条食品安全隐患线索,开展700余场食药安全志愿服务活动,构建我市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与此同时,市市场监管局积极依托企业与行业组织,与阿里巴巴合作,推动建设涉网投诉在线快速处置平台,多元化、全流程在线、标准化统一处理涉网投诉。与深圳市分析测试协会合作,聘请专家协助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通过监管部门与行业协会间的合作,推动行业自律。

  营造氛围宣传发动到位

  为提升群众对专项斗争的知晓率与满意度,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一是提升社会宣传精度。向全市商事主体发送扫黑除恶宣传短信450多万条,在全市10条示范街、上万家餐饮企业的明厨亮灶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日均受众超过500万人次,此举被省市场监管局作为先进经验全省推广。二是拓展行业宣传深度。开展扫黑除恶大家谈专题宣讲活动,以行业经营者为主要宣讲对象,听取各行业领域的意见建议。结合防疫物资非法认证整治、保健行业治理等工作,运用微信公众号、现场宣贯会等线上线下多种宣传举措,达到政策法规普及与企业帮扶的双重宣传效益。三是加大对内宣传力度。组织全局2700多名干部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强化责任担当。定期编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内参,展示各单位先进的工作举措、查办的重大案件以及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人物,进一步激发全局干部的工作热情。

  例

  案

  1

  “有为”行动查处侵权窝点90余个

  2019年9月4日,经过近3个月的摸排、分析、调证、研判及侦查,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深圳市公安局发起打击侵犯华为商标专用权行动(代号“有为”)在全国收网,“有为”系列行动从此拉开序幕。截至目前,“有为”系列行动已累计查处窝点90余个,总涉案金额达4.5亿元。

  2019年4月,根据华为公司关于其产品和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的诉求,市市场稽查局对深圳市场的侵权行为进行研判分析,首次开展打击侵权假冒“有为”行动,查获假冒手机制假窝点5个,涉案货值近百万元。执法人员在此基础上追根溯源,深挖扩线,发现“互联网+全国连锁维修”这一新型的知识产权侵权形态:手机维修连锁企业“极×修”,利用互联网平台,以O2O模式(线上接单、线下门店维修)开展手机等电子产品维修服务。其业务涉及华为等多个知名品牌,但经华为公司确认其使用的华为品牌配件均为侵权产品。经调查摸底,侵权产品由位于深圳市、东莞市和汕尾市的6个生产窝点提供,并由位于深圳市的两个全国总仓库发往全国各维修点,涉及全国10个省市37个城市的70余个维修点。

  由于该案涉案范围广、涉及品牌多、案情特别重大,市市场稽查局协同市公安局经侦局研究决定,将案情逐级上报。2019年9月4日,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由深圳市市场稽查局联合深圳市公安局经侦局联合发起的打击假冒品牌手机零配件案“有为”行动,在广东、北京、上海、重庆、武汉等30余个城市累计突击检查目标点59个,查获假冒品牌手机配件12万多个,刑拘31人,涉案金额高达3亿元。

  今年,该局再接再厉,对该行业乱象继续深挖扩线,查办假冒“华为”等知名品牌手机及其配件案件24宗,其中移送公安机关10宗,刑拘34人,查扣假冒华为、“OPPO”、 “ViVO”等品牌的手机及其配件一批。

  2

  顺藤摸瓜制售假酒团伙被捣毁

  2018年春节后,有消费者到盐田市场监管局反映称在网上看到国窖1573等高端白酒以优惠价格促销,他购买了一批品尝后发现是假酒,但由于通过微信购买,很难找到商家退货索赔。盐田市场监管局与盐田公安分局联合成立了5·30假酒专案组,联合展开深入调查。经过一个多月缜密调查,执法人员发现违法分子所售的假酒种类众多,主要是通过在网上推销、接单,并以物流配送的形式进行发货,不与购买者直接接触,且该团伙有多处生产和销售窝点,分别分布于河南省和湖北省。

  2018年8月1日,专案组赴河南和湖北实施抓捕。行动抓获涉案人员7人,查扣一批假酒、假酒包装物、酒瓶和生产工具,现场查获的假酒和包装物约350箱,货值约400万元。2019年7月2日,盐田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对唐某继、胡某慧、吴某、李某、郝某生等5人分别判处了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查处强迫交易斩断伸向学生黑手

  2018年4月13日晚,根据前期摸排掌握的线索情况,坪山市场监管局与坪山公安分局对坪山区石井街道田头社区某窝点开展联合行动,在该栋建筑物的三楼发现存放有“鳗鱼丝”、“黄花鱼”及“圣女果干”等18种预包装食品(部分经抽检发现不合格)以及手机等涉案物品一批,坪山公安分局民警将现场查获的上述物品作为物证予以扣押并抓获彭某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

  经调查,彭某某自称为“公司”总经理,刘某某为总监工并负责送货,蔡某某为财务和监工。随后,三人利用诱骗、胁迫等手段招揽了多名未成年被害人加入“公司”,制定管理制度,强制摊派销售任务,以暴力恐吓的方式,强迫被害学生在坪山区多间学校向在校学生推销零食。2018年12月29日,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对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

  抽丝剥茧查处网络传销违法犯罪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宝安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深圳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了详细调查,经层层抽丝剥茧,发现该公司主要从事“4G随身WiFi”产品的运营,通过一款手机APP来发展会员,实现发展下线、管理层级及分润返利等经营活动,总共分为创客、经销商、代理商、运营商(合伙人)4个层级,其经营模式基本符合《禁止传销条例》所规定的传销行为构成要件。宝安市场监管局迅速将案件移交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 2018年10月,宝安市场监管局与公安机关联合执法,对该公司涉嫌从事网络传销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查处,一举抓获传销骨干成员11人,后经法院依法审判,蔡某某等7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5

  “打游击”销售假药难逃法网

  2019年4月,福田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的线索,与公安机关紧密配合、深挖彻查,成功查办一起销售假药案件。根据患者家属的举报,执法人员结合福田中医院上报的一宗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初步认为患者购买的“风湿关节宁胶囊”疑为假药。经调查,违法嫌疑人极其狡猾,每次与受害者交易均是通过电话联系后安排在不同地点,以“打游击”的方式逃避监管。

  面对违法嫌疑人的“狡兔三窟”,执法人员一方面将患者家属提供的药品送检,同时向药品包装标示的厂家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发函请求协助核查,另一方面尽快完善了所能取得的资料,将案件线索移交到福田公安分局。2019年9月,公安机关成功抓捕了2名销售假药的犯罪嫌疑人。

  6

  加强商标保护捣毁制假珠宝窝点

  2018年4月9日晚,罗湖市场监管局联合罗湖公安分局在罗湖区东晓街道翠山路2063号A栋二楼,捣毁一个大型生产销售商标侵权珠宝的窝点。该场所设有加工厂和展厅,加工厂的车间内放有涉嫌侵犯卡地亚、宝格丽、梵克雅宝等国际知名品牌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违法分子还配套生产了品牌包装盒和产品证书,成套包装伪装成正品在展厅内对外销售。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现场查扣了市场价超过100万元的涉案商品,公安机关同步拘留现场25名违法嫌疑人。同年11月,罗湖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件进行了审判,詹某顺、张某杰及詹某玲等3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7

  防疫物资也敢造假?查你没商量

  疫情初始,医疗物资匮乏,市市场监管局雷霆出击破获生产销售侵权医用口罩案,既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口罩的违法犯罪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

  今年3月11日,龙华市场监管局接到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投诉称有人利用微信销售假冒其注册商标“winner”的医用口罩。该局经与龙华公安分局联系,对相关线索进行综合分析,经过摸排梳理确定了违法行为人为刘某,并锁定其位置。3月12日上午,两部门火速出动,对位于坪山区龙田街道大窝村的一民房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假冒的标有 “winner”及“稳健医疗”注册商标的医用口罩成品10960只、口罩包装袋15400个。

  目前,龙华区检察院对刘某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假冒注册商标口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已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这是全市首次在销售假冒、伪劣口罩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

  8

  首宗伪造事业单位印章虚假登记入刑案

  2019年5月, 龙岗市场监管局经过摸排,发现一家登记代理公司伪造34份房屋租赁凭证,并追查到这些伪造的房屋租赁凭证均出自同一家登记代理公司。该局遂与龙岗公安分局成立联合专案组。循线追查后,专案组掌握到这些伪造的房屋租赁凭证出自龙岗正中时代广场的深圳市某企业登记代理公司。2019年6月14日专案组兵分两路进行突击收网。一路对该登记代理公司展开突击检查,在该登记代理公司现场查获217本伪造的房屋租赁凭证、2枚假印章及用于作案的电脑30台,现场控制多名涉案人员,抓获该公司经理;另外一路在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布控,抓获2名使用假证的中介,并顺藤摸瓜在一间出租屋查缴77枚假公章及空白房屋租赁凭证一批。

  龙岗区人民法院审理后查明,该登记代理公司经理王某要求邓某伪造公章,其后王某在股权转让办理过程中使用利用伪造的公章所制作的房屋租赁凭证办理业务,经审决,主犯王某和邓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该案为全市首宗伪造事业单位印章虚假登记入刑案件。

  9

  “微商”卖假化妆品被查处

  近年来, “微商”悄然兴起,该模式门槛低、隐蔽性强、受众空间范围广,导致不乏销售侵权假冒商品的行为发生。

  2018年6月,大鹏市场监管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深圳茉某化妆品有限公司”经营的一款祛痘化妆品来源不明,初步怀疑为地下窝点生产的产品。执法人员发现涉案货值较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当即与大鹏公安分局联系并排查出当事人的地址信息,两部门兵分两路同时对涉案公司的注册地址和仓库进行查处,现场查扣了记帐笔记本及违法产品一批。

  经调查,2名犯罪嫌疑人联合创立了“肌蜜玉颜”品牌,通过代工厂进行生产,并利用微信、微博将其产品宣传成原创高端产品,然后建立微信群寻找各地代理微商进行销售。调查中执法人员还发现,为提升产品效果,犯罪嫌疑人要求代工生产厂家添加了百分之十的消炎药品成分,已涉嫌刑事犯罪。目前,公安机关已对2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以待进一步深挖。

  10

  查办侵犯商业秘密案为企业保驾护航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一种重要财产权利,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影响企业的生存发展。2018年11月,南山市场监管局接到A公司举报:该公司前员工雷某,曾依次任职产品部经理和拓展部经理,接触公司很多商业机密,其在离职前与A公司的另一名员工李某共同出资成立B公司,其后利用不正当手段,把A公司销售部门的几名工作人员、销售人员挖走,并利用这些人员掌握的A公司的客户名单和市场资源等商业秘密,为B公司向原先属于A公司的客户进行报价、投标、销售产品。

  经调查,B公司在其官网以及《产品手册》上罗列的产品种类、外观、规格与A公司的产品几乎完全一致。雷某等人利用其在职期间所掌握的A公司的产品技术资料、供应商信息、客户信息、产品价格体系、地方代理商信息等商业机密,采取不正当竞争的方式,损害A公司的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南山市场监管局查清事实后依法对B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

  11

  加强建材质量监管查处假水泥

  根据举报线索,光明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4月25日对位于光明区光明街道东周社区的深圳市建成达建材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查扣了经商标权利人鉴定为涉嫌侵权“海螺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水泥30吨,根据现场查获的“记账本”及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详细询问调查,该公司从2019年2月开始,在明知水泥来源是假冒商品的前提下,仍以300元/吨至370元/吨不等的价格购入假冒水泥达1110吨,总价近55万元。由于该建材公司销售假冒“海螺牌”水泥产品的行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光明市场监管局已将案件移送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进行侦办。

  《深圳特区报》2020-12-10第A0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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