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其他 > 专题服务 > 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 事后环节公开 > 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以案释法 > 以案释法

深圳万众家实业有限公司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案

来源:日期:2020-06-18 17:40字号:    

  一、案情

  2018年6月27日,我局接到媒体记者提供的当日暗访拍摄视频,反映深圳市龙翔学校周边的万众百货商店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行为。经查,当事人售货员在购烟的随行2人中其中1人穿着校服的情况下,未查验购烟人员的身份信息,直接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

  二、案件焦点问题

  该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存在以下几方面的困难:一是对购烟未成年人的认定存在一定难度,二是购烟过程快速,几秒钟就能完成,转瞬即逝。三是案件当事人对违法行为的否认,懂法守法意识不足。办案人员聚焦这些难点,深入调查研究,积极与学校,家长方面的取得联系,并第一时间查找确认未成年当事人,调查过程中向购烟学生和当事人宣讲有关法律法规,最终说服当事人配合调查,圆满完成案件办理。

  三、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思考

  《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虽实施多年,但由于各种原因,较少被执法人员应用,建议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其能够落地。

  四、对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意见建议

  《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已实施多年,本案作为全国首例向未成年人卖烟被处罚3万元的案例,受到了中央电视台、广东卫视、深圳卫视等20余家电视媒体的持续报道,福州电视台、辽宁电视台等多家地方媒体围绕话题引发广大群众纷纷讨论,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等百余家报刊媒体关注,共青团中央、人民法院等百余个公众号、自媒体竞相转载报道,它的网页搜索量超过三十万个,它受到了广大老师、家长的大力支持和点赞,达到了"办理一宗案件震动一个行业"的效果。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党政机关标识 |主办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网站标识码:4403000004 粤ICP备15042059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47号 | 网站地图 - 网站概况 - 版权保护 - 隐私声明 -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办公时间:0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简介 信息无障碍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