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通告〔2023〕55号
2021年,市审计局对我局2019至2021年知识产权和深圳标准相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存在专项资金信息管理共享机制不健全的问题,我局加大整改力度,落实工作责任,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已完成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压实信用数据数源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完善信用信息数据共享机制
我局按照《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归集各政府部门信用信息数据,并连续三年将信用信息数据共享完成情况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严格督促各有关单位报送共享信用信息。2022年,我局新增了绩效考核指标“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应当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均纳入的,得1分”,进一步压实了信用数据数源单位主体责任。
二、完善信用信息数据归集法制保障,依法依规做好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工作
2022年12月29日,我局起草的《深圳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经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专门设置了“信用信息管理”一章,规范了信用信息处理、归集等管理规定,明确处理信用信息的原则和规则,构建了完善的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制度。
三、全面统筹督促各数源部门报送信用信息数据,认真做好信用信息管理数据工作
依据《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2年5月市信用中心整理了公共信用信息质量情况,并函告大数据资源中心,6月大数据资源中心发文通知各单位按要求及时报送信用数据。目前深圳信用平台已将全市市直机关、驻深机构、公用企业73家单位纳为数源单位,共归集信用信息19亿条。涉及登记、司法、监管、经营纳税等类别,覆盖全市677万家商事主体、4706家事业单位、10425家社会团体和1800万自然人四大主体。为提高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信息数据质量,2022年开始每月对各单位双公示数据情况实施通报。目前共归集双公示数据1995万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1228万条,行政处罚767万条,全年合格率维持在99%以上。
特此通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