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通告〔2023〕184号
《深圳市部分市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情况审计调查报告》(深审行调报〔2020〕4号,以下简称《报告》)反馈的“土地房屋闲置”和“资产处置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按照整改要求逐条落实,已完成整改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闲置物业整改情况
《报告》指出我局市局机关、南山局、宝安局、龙岗局、市质安院(原农检中心)共有闲置物业78处,我局通过调剂使用、修缮使用、纳入旧改、拆除新建、合规出租等方式,积极盘活资产,局系统内统筹安排投入使用的物业60处,纳入城市更新项目的物业15处,被政府征收用于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的物业1处,重复记账核销的物业1处,公开对外出租的物业1处。
二、资产处置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整改情况
市检测院EMC实验大楼、泥岗办公室、下步庙宿舍等资产已履行完成相关处置审批流程,并完成账务处置。
特此通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