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反馈单位 |
反馈意见 |
采纳意见 |
采纳意见说明 |
1 |
深圳工业总会 |
建议第三条奖励对象增加获得“深圳知名品牌”的企业。 |
不予采纳 |
本操作规程是根据《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发〔2016〕8号)和《市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深经贸信息综合字〔2016〕149号)进行了编制,奖励对象和奖励标准以在上述文件中明确,本操作规程不能超越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