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光明局全面工作。
分管指挥协调科(局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质量标准计量科、知识产权科,联系公明所、光明科学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光明区质量强区(打造深圳标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分管党建人事科(含工青妇工作)、信用监管和市场广告科、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网络市场监管科,联系新湖所、光明区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光明区公共信用中心。
分管办公室、法制科、食品安全监管科,联系光明所。
分管稽查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监管科,联系凤凰所。
分管农产品和动物防疫监管科(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玉塘所、局工会、光明区重大动植物疫病疫情防控联席会议办公室。
分管许可注册科,统调全局招商引资及五大服务业工作。
分管价格和公平竞争监管科,联系马田所、光明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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